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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EMBA碩士在職專班暨管理研究所博士班學分費調整專區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EMBA碩士在職專班暨管理研究所博士班學分費調整專區

壹、說明

一、EMBA碩士在職專班暨管理研究所博士班業經校內的院務會議、學雜費調整審議小組會議通過,擬研議於112學年度起調漲學分費,每學分費由8,200調整為11,000元。

二、本次學分費調整預計自112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調整流程及估計時程如下圖。

流程圖

貳、調整對象與理由

一、調整對象

112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管理學院工管系、企管系、資管系、財金所及管研所等系所之EMBA碩士在職專班及管所博士班新生。

二、調整理由

1.教育階段之成本考量

2.人事成本提高

3.改善教學及官方網站等硬體設備

4.維持競爭力

參、計算方式

管理學院EMBA碩士在職專班

項目

調整前

調整後

調整幅度

學雜費基數A

15,380

15,380

0%

學分費基數B

8,200

11,000

34%

每學期基本學分費C=B*9

73,800

99,000

34%

每學期學費合計D=A+C

89,180

114,380

28%

畢業總學費E=D*5

445,900

571,900

28%

二、管研所博士班

項目

調整前

調整後

調整幅度

學雜費基數A

15,380

15,380

0%

學分費基數B

8,200

11,000

34%

每學期基本學分費C=B*4.8

39,360

52,800

34%

每學期學費合計D=A+C

54,740

68,180

25%

畢業總學費E=D*5

273,700

340,900

25%

肆、支用計畫

本於「取之學生,用之學生」的原則,所增加之收入,將積極應用於增加教學人力資源及軟硬體設備方面,以致力於教學及研究品質提升,維持本院在職專班永續之經營。

增聘專業教師、兼任業界專家及提升教學助理能力

二、開設多元化課程

三、持續推動國際化

四、調整教師教學鐘點費

五、選送教師出國研習

六、提昇教學環境品質

七、提供畢業校友終身學習機會

伍、小結

本院EMBA碩士在職專班及管研所博士班因應終身學習與回流教育的潮流,以「培育全國高階經營管理專業人才培育之搖籃」為發展願景,努力辦學善盡一份社會公民之責任。

然而因各項消費物價逐年地上漲,以致營運成本明顯增加,相較於其他大學EMBA在職專班的收費標準,本院之收費標準已長期明顯偏低。近年物價漲幅已漸逾本院所能負荷之程度,對本院在職專班之收支平衡影響日漸加劇。

為提高教學研究效能,適度調整學分費係反映成本之方案。本次學分費收費標準調整後所增收之學分費收入將專款專用,未來當持續努力推動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善盡大學社會責任,投入學界能量協助臺灣永續發展目標的實踐,正面影響產業與經濟發展,以達到本院在職專班及管研所博士班之穩健發展與永續經營之目標。

意見陳訴信箱:joy@mail.ntust.edu.tw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EMBA碩士在職專班暨管理研究所博士班學分費調整公聽會

因應防疫,本次公聽會採實體及線上同步視訊會議方式進行,敬請事先報名,謝謝。歡迎大家踴躍報名參加。

時間:1110813 ()  AM 10:0011:00

地點:實體IB-9F哈佛教室;線上Webex會議進行,會議連結:https://ctld.webex.com/ctld-tc/j.php?MTID=m5ed6c663a04cda9e41806a635ad6c1e7

透過會議號加入會議號(存取碼): 2516 954 8750

會議密碼: 27376437

報名&意見陳訴管道:敬請點選此連結報名

1.管理學院第九次院務會議記錄(111.06.21)

2.112學年度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記錄(111.07.04)

3.管理學院EMBA暨管研所博士班學分費調整公聽會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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