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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管理學院院務會議紀錄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二次管理學院院務會議紀錄

 

時間: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點:管理大樓一樓MA100管理學院會議室

 

主席:潘院長昭賢 記錄:洪若雲

 

出席者:

 

工管系:葉瑞徽 歐陽超 謝光進 李永輝 徐世輝

 

企管系:林丙輝 葉明義 邱淑芬(請假) 吳克振 徐中琦

 

資管系:李國光 吳宗成 徐俊傑(請假) 楊維寧

 

壹、主席報告:(略)

 

貳、議決事項:

 

案由一:第四任本院院長遴選委員會委員及召集人推選案,請討論。(院長遴選辦法如附件)

 

決 議:經院務會議代表互選產生下列七位遴選委員及三位候補委員:

 

遴選委員:

 

1.工管系:葉瑞徽 李永輝

 

2.企管系:吳克振 葉明義

 

3.資管系:李國光 徐俊傑 楊維寧

 

候補委員:

 

1.工管系:謝光進

 

2.企管系:徐中琦

 

3.資管系:吳宗成

 

參、臨時動議

 

提案人: 徐世輝 教授提出下列四案:

 

案由一:檢討本院教師第四次赴美國哈佛大學參加個案教學研習申請之處置案。

 

決議:主席口頭說明給予答覆。

案由二:建議EMBA開設課 程由 教授自行決定案。

 

決議:主席說明:目前作業EMBA開設之課程係由各系所提出,送交本院課程委員會開會討論通過。

案由三:要求EDBA/EMBA專款收支狀況提報院務會議案。

 

決議:主席說明:自92年有EDBA/EMBA專款以來,專款之收支狀況皆於每年年初學校分配預算後在本院院務會議中提出書面報告。本年度EDBA/EMBA專款收支狀況,俟學校分配預算後將召開院務會議提報之。

 

 

 

案由四:MA101教室整修案。

 

決議:MA101教室屬工管系空間,本案已於工管系系務會議通過,本會不予討論。

 

肆、散會:下午一時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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